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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3章 想跟随他一起 (第2/2页)
将重新被规划。 宴会上都是自己的人,很快,一群人就喝高了开始唱歌,程雨舒本来心事重重,一直坐在沙发上,顾默笙被拉起来闹了一会儿,也坐在了她身边。 在昏暗的灯光中,顾默笙贴的很近与她低语,气氛暧昧。 忽然,沐兰冲过来把话筒塞在了她手里:“程雨舒!去唱歌!” 程雨舒推脱:“我不唱了你们玩吧。” 沐兰不依不饶:“那不行,你得唱,今晚是圣诞节,一人一首歌,谁都不能不唱。” 程雨舒下意识的看向顾默笙,顾默笙冲她微笑:“你不是最爱开演唱会,去吧。” 程雨舒犹豫了下,最终起来,她选了一会儿,选了一首歌英文歌《i will follow him》。 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曲,程雨舒清亮的嗓音带着一点点柔和,在派对上响起。 i will follow him 我会跟随他 follow him wherever he may go 不管他在哪里,都跟随他 there isn't an ocean too deep 没有足够深的大海 a mountain so high it can keep me away 没有足够高的山峰能够阻止我 i mustfollow him 我一定要跟随他 ever since he touched my heart i knew 自从他打动我的心我就知道 and near himi always must be 我一定要在他身边 andnothing can keep it from me 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 he is my destiny 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人 这是一首表达爱情执念的歌曲,最初出现的电影,是一部搞笑片,并不是爱情电影,但程雨舒听到歌词的时候,就喜欢上了这首歌。 她最爱的当然还是周杰伦,但若说有一首歌,能表达她对顾默笙的感情,大概就是这首《i will follow him》。 她爱他,愿意追逐着他的脚步,那种执念与深爱,都在这首歌里。 就像歌词里唱的,不管他在哪里,我都会跟随他。 曾几何时,她在填写志愿的时候,明明可以去更远的地方,更好的学校,其实家里也想过送她去留学。 可是她最终选择了a市。 为什么? 因为她知道顾默笙的根在这里,她知道了他是顾氏集团的继承人。 那么他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个城市吧,这城市很大,但搞不好有一天,真的还能碰到。 可那时候她就该知道,这是一个悖论。 为了顾氏集团回来,成为顾氏集团的总裁,就是离她的生活越来越远的人。 但那时候追随着心爱之人的脚步,是她全部的心思。 冷静理智的狮子座程雨舒,把一生一次的恋爱脑给了顾默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