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太太天天想离婚_第323章 想跟随他一起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323章 想跟随他一起 (第2/2页)

将重新被规划。
  宴会上都是自己的人,很快,一群人就喝高了开始唱歌,程雨舒本来心事重重,一直坐在沙发上,顾默笙被拉起来闹了一会儿,也坐在了她身边。
  在昏暗的灯光中,顾默笙贴的很近与她低语,气氛暧昧。
  忽然,沐兰冲过来把话筒塞在了她手里:“程雨舒!去唱歌!”
  程雨舒推脱:“我不唱了你们玩吧。”
  沐兰不依不饶:“那不行,你得唱,今晚是圣诞节,一人一首歌,谁都不能不唱。”
  程雨舒下意识的看向顾默笙,顾默笙冲她微笑:“你不是最爱开演唱会,去吧。”
  程雨舒犹豫了下,最终起来,她选了一会儿,选了一首歌英文歌《i will follow him》。
  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曲,程雨舒清亮的嗓音带着一点点柔和,在派对上响起。
  i will follow him
  我会跟随他
  follow him wherever he may go
  不管他在哪里,都跟随他
  there isn't an ocean too deep
  没有足够深的大海
  a mountain so high it can keep me away
  没有足够高的山峰能够阻止我
  i mustfollow him
  我一定要跟随他
  ever since he touched my heart i knew
  自从他打动我的心我就知道
  and near himi always must be
  我一定要在他身边
  andnothing can keep it from me
  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
  he is my destiny
  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人
  这是一首表达爱情执念的歌曲,最初出现的电影,是一部搞笑片,并不是爱情电影,但程雨舒听到歌词的时候,就喜欢上了这首歌。
  她最爱的当然还是周杰伦,但若说有一首歌,能表达她对顾默笙的感情,大概就是这首《i will follow him》。
  她爱他,愿意追逐着他的脚步,那种执念与深爱,都在这首歌里。
  就像歌词里唱的,不管他在哪里,我都会跟随他。
  曾几何时,她在填写志愿的时候,明明可以去更远的地方,更好的学校,其实家里也想过送她去留学。
  可是她最终选择了a市。
  为什么?
  因为她知道顾默笙的根在这里,她知道了他是顾氏集团的继承人。
  那么他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个城市吧,这城市很大,但搞不好有一天,真的还能碰到。
  可那时候她就该知道,这是一个悖论。
  为了顾氏集团回来,成为顾氏集团的总裁,就是离她的生活越来越远的人。
  但那时候追随着心爱之人的脚步,是她全部的心思。
  冷静理智的狮子座程雨舒,把一生一次的恋爱脑给了顾默笙。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